奥地利隐私组织 noyb 投诉中国科技巨头 AliExpress、TikTok 和微信违反 GDPR 数据隐私规定
据最新消息,奥地利隐私倡导组织 noyb(None of Your Business)对中国科技公司 AliExpress、TikTok 和微信提起数据隐私投诉,指责这些公司未能遵守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特别是其第 15 条的相关规定。
Noyb 因对苹果、Alphabet 和 Meta 等美国大型科技公司提出类似投诉而闻名,并成功引发了多项调查,导致数十亿美元的罚款。
Noyb 向监管机构提交的核心论点
该组织已向比利时、希腊和荷兰的数据保护机构(DPA)提交正式投诉,核心问题在于这些公司被指控拒绝按照欧盟法律要求向用户提供对其个人数据的全面访问权限。
Noyb 表示,相关公司的这一行为反映出其固执态度,这使得普通欧洲用户无法清楚了解自己的数据如何被处理,以及是否符合 GDPR 规定,尤其是涉及将数据传输至中国的相关规定。
尽管大多数科技公司通常会提供工具以满足用户下载个人信息的需求,但 noyb 指出,部分中国公司却让访问这些信息变得极为困难。
如果这些公司能够引入自动化工具(例如“下载您的信息”功能),理论上完全可以轻松满足 GDPR 的访问请求。然而,noyb 数据保护律师 Kleanthi Sardeli 表示,抖音、AliExpress 和微信热衷于收集大量用户数据,但却对用户的使用情况保持高度保密。
据 noyb 称,TikTok 和 AliExpress 均未按照 GDPR 第 15 条的要求向用户提供其完整数据的访问权限。其中,TikTok 仅提供了非结构化的部分数据,声称这种形式难以掌握;AliExpress 则提供了一次性打开即损坏的文件;而微信完全无视了用户的请求。
TikTok 和 AliExpress 的行为迫使用户发起一系列后续询问,希望获得第二次回应机会。然而,两家公司并未补充缺失的数据,而是重复了其隐私政策的内容,且未包含任何具体个人信息,导致用户无法核实其数据是否按照 GDPR 被妥善处理。
此前针对其他公司的行动引发新一轮投诉
今年初,noyb 已经针对 TikTok、AliExpress、SHEIN、Temu 和微信等公司发起诉讼,要求暂停向中国传输数据,并处以最高可达违规公司全球收入 4% 的罚款。
根据欧盟法律,只有在接收国家能确保不损害数据保护的情况下,才允许将数据传输至欧盟以外地区。然而,由于中国法律并未限制政府对个人数据的访问权限,企业难以保护欧盟用户数据免受政府干预。
据报道,在诉讼过程中,SHEIN、Temu 和小米向投诉人提供了补充信息,但 TikTok、AliExpress 和微信仍继续违反 GDPR。
Noyb 的数据保护律师 Kleanthi Sardeli 强调:“GDPR 明确规定,公司必须向用户提供与其正在处理的数据相关的具体信息。即便收到大量请求,也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隐瞒信息。”
目前,noyb 已向比利时、希腊和荷兰的数据保护机构提交最新投诉,要求各自 DPA 发布裁决,宣布 TikTok、AliExpress 和微信违反了 GDPR 第 12 条和第 15 条。此外,该组织还建议责令这些公司满足投诉人的访问请求,并处以行政罚款,以防止未来发生类似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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