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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借宝借贷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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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10:31:07
文章来源:
第一部分 双方基本信息
 
本借款合同于 【 2019 】年 【 10 】月【 15 】日由下列双方签订:

 贷款人:TOP.ONE;

 借款人:

 借款人 TOP.ONE 账户:【 】

 借款人手机号:无

 借款人身份证号:无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部分 商业条款
 
2.1贷款
2.1.1还款计划

 借贷币种: USDT

 借贷金额(数量): 【 】

 还款日:【 】

 日利率: 0.025%

 逾期费率(日) :5%

 质押币: 【 】

2.1.2 贷款金额:

贷款将被发放至借款人的 TOP.ONE 账户内,最终的贷款金额以贷款人实际发放至借款人账户的金额为准。

2.1.3贷款期限:

【】天,自实际放款日起算。

2.1.4贷款利率:

日利率【0.025】%。此利率为固定利率,在本合同贷款期限内将不作调整。本合同项下利息将于贷款实际发放至借款人账户之日开始起算,该日为起息日。

2.1.5还款日与还款金额:

(a)如2.1.2条所述,本合同的贷款金额以贷款人实际发放至借款人账户的金额为准;

(b)贷款人将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24小时内批准并发放贷款金额;

(c)借款人在钱包内操作借贷并勾选该协议表示认可并同意借贷币种,借款金额,利率,起息日,还款日,逾期费用,质押资产等相关信息。

2.2逾期费用

借款人出现未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违约情形,贷款人有权按照下列条款的约定行使权力: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每逾期一日,将收取借款本金的5%作为逾期费用。

2.3违约金

借款人在应还款时间前还款,将加收一天利息作为违约金。

2.4质押资产

用户申请借款时,系统自动在钱包账户中按照【】的顺序冻结对应价值资产作为质押物,不同币种的质押率请参考借贷模块中的【费率说明】页面。质押资产只有在用户足额还款时解冻退回,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提前解冻退回

2.5违约执行

当质押资产金额/借贷金额≤110%时,系统将扣除质押资产以偿还借款,违约执行后借款关闭,借款人无需还款,质押物不再退回。质押资产市值的计算是扣除利息及逾期费用后,按质押币种的市场价计算。

 

第三部分    法律条款
 
3.1还款

3.1.1还款计划

本合同采用一次性还款,提前还款将加收一天利息作为违约金。

3.1.2还款方式

需借款人与平台客服沟通还款事宜。确认还款后,系统将扣除借款人平台账户当中的余额。

3.2贷款的发放

3.2.1发放条件

仅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a) 本合同已经适当签署并合法生效,且贷款人已收到由借款人正式签署的本合同的纸质和/或电子版原件(根据贷款人的要求);

(b)借款人在 TOP.ONE 的质押资产符合贷款要求;

(c)借款人在 TOP.ONE 资金流水通过审核;

(d)贷款人提出的其他条件。

3.2.2发放

贷款将一次性划入借款人的 TOP.ONE 账户。借款人需对操作贷款的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因此导致的后果。

3.3贷款的用途

借款人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安排贷款的使用用途:

(a) 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b)借款人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c)除依法去的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外,不得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业务;

(d)借款人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3.4贷款税费

3.4.1税费

借款人应当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缴纳有关签订、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

3.4.2调查费用

贷款人为调查是否发生任何违约事件的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3.4.3其他费用

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的签署、履行相关的其他诸如公证、鉴定、评估、登记等费用。

3.5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承诺下列陈述与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及存续期间真实、准确及有效:

(a) 借款人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必要的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b)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所有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c) 借款人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续均已合法办理;

(d)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不违反借款人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等其他规定,也不与其签署的其他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义务相抵触;

(e) 借款人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的任何信息。

借款人确认贷款人是在基于对上述陈述与保证完全信赖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3.6违约

3.6.1违约事件

(a) 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和/或利息和/或支付应付款项;

(b) 借款人未按照第3.3条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c) 借款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

(d) 借款人在第3.5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中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

(e) 借款人在与贷款人签署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违约;

(f) 借款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g) 借款人发生重大负债、涉及重大诉讼、被法院及其他有权机关冻结财产或被宣告破产;

(h) 贷款人认为可能对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件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逃避或拒绝沟通、拒绝承认欠款、故意转让资金、信用情况恶化等)。

3.6.2违约后果

(a) 发生第3.6.1条(违约事件)任一一项情形的,贷款人有权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其他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立即提前到期,并就因违约事件给贷款人造成的任何损失及贷款人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差旅费、律师费及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独立或协助催收发生的一切费用)向借款人要求赔偿以及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告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同意若发生任何违约,贷款人有权按不低于债权余额的15%为付费标准聘请律师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用于委托律师或第三方独立催收或协助催收,该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b)还款截止时间到, 如果借款人的贷款账户金额余额不足以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则贷款人将收取逾期费用。

(c) 当借款人发生连续两个还款日未按期还款的,贷款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变更2.1.1中所述还款计划,宣布部分或剩余全部借款到期,并按照调整后的还款计划直接从贷款账户中扣划,而不需经过借款人同意。

3.7通知

3.7.1通知事项

借款人应当在发生下列事项后的第一时间通知贷款人:

(a) 借款人在贷款申请时提供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更换工作单位,或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b) 借款人出售、转让、赠与、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财产;

(c) 借款人为第三人提供担保;

(d) 可能对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事件。

3.7.2通知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含诉讼、仲裁文书等),应按本合同第一部分(双方基本信息)所列双方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包括语音通话和信息)送达(不论是否拒签或被退件,均视为已送达)。如借款人的手机号码、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地址或联系人电话号码发生任何变更,则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本合同的任何通知在下列时间视为送达;

(a) 以信函方式发出的,以挂号信方式投邮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b) 以快递方式发出的,以快递到达收件地址时视为送达;

(c) 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送成功之时视为送达;

(d)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以电子邮件发送成功之时视为送达;

(e) 以手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微信)方式发出的,以信息发送成功之时视为送达。

3.8转让

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本合同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贷款人有权向其指定的第三方或关联公司让与、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而无须取得借款人同意, 贷款人有权向可能受让本合同债权的任何第三人推送借款人对本合同义务的履行情况。贷款人向其指定的第三方或关联公司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应当向借款人发送通知,该转让自通知发出之日起生效。

3.9部分无效

本合同中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3.10贷款人的权利

贷款人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视为放弃该等权利;而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任何权利亦不妨碍进一步或另行行使该等权利或行使其他任何权利。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均为累积性的,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权利。

3.11适用法律及司法管辖

本合同及其解释适用中国香港法律。

如双方就本合同有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解决;否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任何争议,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拥有非排他性管辖的权力。

3.12签署文本

本合同以电子合同形式签署,用户在贷款时勾选同意并签署该协议表示同意电子签署。

3.13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正式签署(包括以电子方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在确认电话中作出的承诺、声明、接受和确认系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4授权查询和披露

(a) 借款人同意贷款人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关信息报送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和监管信息系统,供监管部门使用和贷款人授权查询使用。

(b) 借款人同意贷款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依法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贷款人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依法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c) 借款人在此保证,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付息时间按期归还借款本息;如违反本合同约定,贷款人除依法追究借款人违约责任外,有权将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录入行业监管系统和征信系统。

3.15债务证明

除非有明显错误,贷款人有关贷款本金、利息、逾期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的记录和其他文件,应作为证明借款人债务的有效确定性证据。

3.15.1催收

如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任何应付款项(无论是贷款本金、利息还是其他款项),贷款人有权自行或通过任何第三方采取法律允许的所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短信、电话、上门催收等方式)向借款人进行催收。

3.15.2信息公开

如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任何应付款项(无论是贷款本金、利息还是其他款项),贷款人有权将借款人、本合同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披露(包括但不限于披露给媒体、公安机关、法院、其他司法机关或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且贷款人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贷款人与借款人可另行签订相关协议就借款人信息披露进行补充。

3.15.3电子方式签署

借款人确认,本合同可以通过贷款人不时规定的电子方式签署;贷款人应在本合同成立后及时通知借款人。在此情况下,如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应尽快配合签署贷款人提供的纸质文件,但是否签署纸质文件并不影响以电子方式签署的文件效力。

3.16借款人特别声明

借款人特别声明:其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充分理解并完全知晓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17协议终止

在借款人清偿全部贷款本金、利息、逾期费用和本协议项下应付的所有费用前,本合同应当保持完整效力且不应被终止。

注意:为使本合同正式生效,您需要在借贷时点击下方“我接受《币借宝借贷协议》”按钮表示同意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贷款审核通过后,我们将会把贷款打入您的 TOP.ONE 账户。我们依赖于您及其他各方的陈述来决定贷款发放日。如果发生非故意的程序错误和/或不可抗力导致的无法避免的贷款发放延迟,贷款发放日期将被延长。鉴于未来法律规定存在不可预测性,本合同签署后,若相关条款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条款将被自动调整,使之符合法律之相关规定。